首页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业务监管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业务监管 第二十一条 信息网络的经营机构不得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的服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