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新闻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