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域名服务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域名服务 第二十六条 域名注册服务原则上实行“先申请先注册”,相应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