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条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