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