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第三节 保险中介机构 第五十八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第三节 保险中介机构 第五十八条 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险种不得突破承保公司的险种范围和经营区域,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合作或委托协议约定的范围。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