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