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年) 2、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在边境省(区)开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国际道路运输数据中心,实现行车许可证管理、路单运单管理、出入境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口岸现场查验等业务数字化管理,完善汽车出入境证件网上申请、业务咨询等国际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功能。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公安部、质检总局。 三、 组织实施 (八) 加强组织协调。 “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年) 充分发挥“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和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重要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互联网+”高效物流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促进互联网与物流业融合发展。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为“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定期总结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和国内外先进做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协同效应和工作合力。 2、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在边境省(区)开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国际道路运输数据中心,实现行车许可证管理、路单运单管理、出入境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口岸现场查验等业务数字化管理,完善汽车出入境证件网上申请、业务咨询等国际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功能。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公安部、质检总局。 三、 组织实施 (八) 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和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重要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互联网+”高效物流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促进互联网与物流业融合发展。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为“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定期总结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和国内外先进做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协同效应和工作合力。 (八)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