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年) 1、

1、 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发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各大型经营性物流信息平台和社会征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物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设,整合交通、运管、路政、工商、税务、银行、保险、司法等信用信息,推动物流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负责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网信办、标准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底,形成物流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2017年,与相关经营性物流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汇集整合,实现物流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