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年) 1、

1、 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通过开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赋予运输经营资质,整合货物运输资源,提高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底,编制试点方案,启动相关准备工作。2017年上半年,确定首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正式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