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年) 1、

1、 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结合国家级物流园区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在重要物流节点和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批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园区),推动仓储设施从传统结构向网格结构升级,建立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实现存、取、管全程智能化。

负责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上半年,在全国重要物流节点首批选取10个左右的物流基地(园区)开展示范,统一存储物品编码体系,推广应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感知技术,实现仓储设施与货物的实时跟踪和在线管理,提高库存周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