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 (二)
(二)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培育形成市场主导的运营机制和模式,同时发挥政府在战略引领、规划指导、政策支持、标准规范制订、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需求导向、融合创新。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致富、城乡协调发展的实际需求,瞄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把握农业农村互联网应用的特点和趋势,运用跨界、融合、创新、共享的互联网思维,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有效对接生产和流通,创新“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拓展“三农”发展新空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基础,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明确本区域“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思路、目标和任务。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切实保障“互联网+”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示范带动。做好前期谋划和顶层设计,在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电子政务、信息进村入户、农业大数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成功经验,优化配套政策,强化推广应用,将“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典型模式推广为普遍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