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八章 监督约束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八章 监督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履行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