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