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任期目标的设定,应当符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