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九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九条 特别优秀的,或者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选拔高精尖缺人才担任领导人员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放宽任职资格以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班子正职或者四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从严掌握,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