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保障其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