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年) 第三章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六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