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六章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第三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