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二章 登记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登记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备案的事项,除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或者设立批准文件。 对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