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七章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做出报告。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