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六章 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资产清查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