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章 奶畜养殖 第十八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奶畜养殖 第十八条 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