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26号)、《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