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