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2013年)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乡镇煤矿应当及时测绘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并定期向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报送图纸,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