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工作办法(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乡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推动档案信息化与各项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将档案查阅服务纳入乡镇公共服务事项。

乡镇政务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应当考虑档案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