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