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应当履行帮扶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年度计划,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帮扶举措,持续选派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政策落实,提高帮扶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