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 第六篇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第二十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 第二十一章 第六篇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第二十一章 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一节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第二节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第三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四节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一) 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修复 (二) 大规模国土绿化 (三) 草原保护与修复 (四) 湿地保护与修复 (五) 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六) 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七)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八)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九) 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 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十一) 兴林富民行动 (六)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