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第十八条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第十八条 鼓励各地建立巡护系统,应用无人机、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乡村护林员管理动态监控。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