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第十五条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为乡村护林员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