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