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 第十条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 第十条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第5.1款计算(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车型在核算年度有多个不同的燃料消耗量的,按照不同的燃料消耗量分开计算。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