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零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一百零三條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零三條 保衛祖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一百零二條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