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