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十六条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七年。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 申请延长保护期的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当在保护期满前六个月,由生产企业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十六条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七年。 申请延长保护期的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当在保护期满前六个月,由生产企业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引用法条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