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二十条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二十条 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应当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改进生产条件,提高品种质量。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