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 第五章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中药保护品种的申报要求、申报表格等,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