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2011年)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2011年) 2007年,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关于仲裁案件属地管辖的要求,更好地处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决定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进行修改,现通知如下: 2007年,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关于仲裁案件属地管辖的要求,更好地处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决定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进行修改,现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