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2010年) 1.
1. 事业发展目标
——保证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1800人左右,办学效益明显提高;3年累计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经营培养2000万中级以上技能型人才。
——大力发展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支撑国家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年均规模超过1.2亿人次,3年累计完成4亿人次的培训任务,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逐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力争使全国专任教师平均生师比达到20∶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比例达到25%;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得以实施,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稳步提高办学质量,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数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供给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