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2010年) 5.

5. 着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办学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改革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实行工学结合,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

强化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和校企一体实施方案。遴选1000所项目学校和3000家合作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校企之间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项目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取得双证书比例达到95%;每个项目学校受益学生达到3000人,3年共计培养300万名支撑产业振兴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创新校企合作制度,通过实施专业与岗位衔接,整合实训资源,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工艺技术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鼓励政府主导下,行业、大中型企业和示范性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企业和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2010年,出台校企一体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管理措施,确定项目学校和合作企业,启动合作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2011年,继续实施合作项目;研究制订验收办法。2012年,开展评估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