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德育与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德育与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 运动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开设德育课、文化基础课和相关专业课,开展运动训练和相关职业技能训练。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应当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运动学校可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课程,编写专业课的校本教材。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