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派出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偏远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学校任职的法治副校长给予食宿、交通等补助。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