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六章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九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四十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管理,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非财政拨款结余规模。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