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三章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三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教育改革要求、中小学…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由…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剂。确需调剂的,由中小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剂。其他资金确需调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预算收支和结余的年度执行结果。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预算、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