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