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0年) 第二十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