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章 教材编写的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教材编写的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公务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 全国和省级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委员和审查委员,被聘期间不得担任教材编写人员。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