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年) 第十一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引用法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